政府補助,是指小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資產,但不包括政府作為企業所有者投入的資本。重慶立信
(一)政府補助特征
1.政府補助是無償的
政府向企業提供補助屬于非互惠交易,政府并不因此而享有企業的所有權,企業未來也不需要以提供服務、轉讓資產等方式償還。無償性是政府補助的基本特征。
2.政府補助通常附有條件
政府補助通常附有一定的條件,主要包括政策條件和使用條件。
(1)政策條件。政府補助是政府為了鼓勵或扶持某個行業、區域或領域的發展而給與企業的一種財政支持,具有很強的政策性。因此,政府補助的政策條件(即申報條件)是不可缺少的。企業只有符合相關政府補助政策的規定,才有資格申報政府補助。符合政策規定的,不一定都能夠取得政府補助;不符合政策規定、不具備申報政府補助資格的,不能取得政府補助。例如,政府向企業提供的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補助,其政策條件為企業申報的產品或技術必須是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新產品、新技術。
(2)使用條件。企業已獲批準取得政府補助的,應當按照政府相關文件等規定的用途使用政府補助。否則,政府有權按規定責令其改正、終止資金撥付,甚至收回已撥付的資金。例如,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的農業產業化資金,必須用于相關政策文件中規定的農業產業化項目。
3.政府補助不包括政府的資本性投入
政府以企業所有者身份向企業投入資本,享有企業相應的所有權,企業有義務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政府與企業之間是投資者與被投資者的關系,屬于互惠交易。這與其他單位或個人對企業的投資在性質上是一致的。
財政撥入的投資補助等專項撥款中,相關政策明確規定作為“資本公積”處理的部分,也屬于資本性投入的性質。
此外,政府代第三方支付給企業的款項,對于收款企業而言不屬于政府補助,因為這項收入不是企業無償取得的。例如,政府代農民交付供貨企業的農機具購買資金,屬于供貨企業的產品銷售收入,不屬于政府補助。
(二)政府補助的主要形式
政府補助通常為貨幣性資產形式,最常見的就是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但由于歷史原因也存在無償劃撥非貨幣性資產的情況,隨著市場經濟的逐步完善,這種情況已經趨于消失。
1.財政撥款
財政撥款是政府為了支持企業而無償撥付的款項。為了體現財政撥款的政策引導作用,這類撥款通常具有嚴格的政策條件,只有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才能申請撥款;同時附有明確的使用條件,政府在批準撥款時就規定了資金的具體用途。
2.財政貼息
財政貼息是指政府為支持特定領域或區域發展,根據國家宏觀經濟形勢和政策目標,對承貸企業的銀行貸款利息給予的補貼。財政貼息的補貼對象通常是符合申報條件的某類項目。例如農業產業化項目、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項目等。貼息項目通常是綜合性項目,包括設備購置、人員培訓、研發費用、人員開支、購買服務等;也可以是單項的,比如僅限于固定資產貸款項目。
目前,財政貼息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財政將貼息資金直接支付給受益企業。例如,政府為支持中小企業專業化發展,對中小企業以銀行貸款為主投資的項目提供的貸款貼息;二是財政將貼息資金直接撥付貸款銀行,由貸款銀行以低于市場利率的政策性優惠利率向企業提供貸款。
3.稅收返還
稅收返還是政府向企業返還的稅款屬于以稅收優惠形式給予的一種政府補助。稅收返還主要包括先征后返的所得稅和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流轉稅,其中,流轉稅包括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等。實務中,還存在稅收獎勵的情況,若采用先據實征收、再以現金返還的方式,在本質上也屬于稅收返還。
(三)政府補助的核算
政府補助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計入營業外收入:
1.小企業能夠滿足政府補助所附條件;
2.小企業能夠收到政府補助。
上述條件未滿足前收到的政府補助,應當確認為遞延收益。
政府補助為貨幣性資產的,應當按照收到或應收的金額計量。政府補助為非貨幣性資產的,政府提供了有關憑據的,應當按照憑據上標明的金額確認為營業外收入;政府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應當按照同類或類似資產的市場價格確認營業外收入。重慶立信會計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