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是指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1年(含1年)以下的各種借款。重慶立信
短期借款可按借款種類、貸款人和幣種進行明細核算。
小企業借入各種短期借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短期借款”科目;償還借款時做相反的會計分錄。月度終了,應當按照計算確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應付利息”等科目。
“短期借款”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尚未償還的短期借款本金。
【例】2×11年1月1日,甲公司自乙商業銀行借入一年期一次還本付息借款100 000元,年利率6%。甲公司于2×12年1月1日歸還該筆借款的本金和利息。假設不考慮其他因素。
2×11年1月1日,甲公司的賬務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
100 000
貸:短期借款
100 000
2×11年每月月末確認應付利息:
借:財務費用
500
貸:應付利息
500
2×12年1月1日,甲公司歸還本息的賬務處理為:
借:短期借款 100 000
應付利息 6 000
貸:銀行存款 106 000重慶立信會計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