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業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建造該項資產在竣工決算前發生的支出確定,包括應負擔的借款利息。小企業自行建造固定資產包括自營建造和出包建造兩種方式。 重慶立信
(1)自營建造固定資產成本確定
小企業自營建造固定資產,應當按照建造該項固定資產竣工決算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確定其工程成本,并單獨核算。工程項目較多且工程支出較大的小企業,應當按照工程項目的性質分別核算。
小企業自營工程,領用工程物資,借記“在建工程”,貸記“原材料”科目。
在建工程應負擔的職工薪酬,借記“在建工程”,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小企業進行工程而使用本企業的產品或商品,應當按照成本,借記“在建工程”,貸記“庫存商品”科目。
小企業進行工程在竣工決算前發生的借款利息,應當根據借款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費用,借記“在建工程”,貸記“應付利息”科目。辦理竣工決算后發生的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應付利息”等科目。
小企業在建工程在試運轉過程中所取得的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營業外收入”等科目。
小企業自營工程辦理決算竣工,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在建工程”。
(2)出包建造固定資產成本確定
小企業通過出包方式建造的固定資產,按應支付給承包單位的工程價款等作為固定資產成本。
小企業出包工程,按照合同規定預付承包單位工程價款,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工程完工收到承包單位賬單,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 重慶立信會計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