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憑證能不能外借?什么條件下才可以外借?重慶立信
根據財政部1996年發布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財會[1996]19號第55條第4款“原始憑證不得外借,其他單位如果因為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憑證時,經過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和會計主管人員批準,可以復制。若向外單位提供的原始憑證復制件,理應在專設的登記簿上登記,并且要由提供人員和收取人員共同簽名或者蓋章。”
不過在實際工作中單位負責人批準了肯定也可以,而且實際工作中規范的規定“不得外借”,只能批準后復印,這根本行不通。這是因為我們的稅務機關、檢查機關、工商部門等都可以根據各自的規定直接提取會計憑證。重慶立信會計師事務所